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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标准
01、 交通:太原/桂林、南宁/太原机票;桂林/南宁硬座火车;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正座)
02、住宿:五晚住宿(待评三星级酒店标间,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由游客自行承担)
03、门票:行程所列景点第一道门票、漓江船票(自费景点除外)
04、用餐:八正四早(酒店含早餐,正餐12元/人.餐;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05、购物:全程桂林三个、北海三个购物店
06、保险:当地旅行社责任险
接待说明
01、该产品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格,持军官证、老年证、导游证、记者证、教师证等证件不能减免门票费用,赠送项目如遇特殊原因取消,甲方将不退费用;
02、优惠机票不得改签、更改或退票,抵离时间以实际机票为准;
03、因客人自身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遇政策性调整导致机票、车费、船费、门票价格等行程中的费用增加由客人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此费用,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景点未参观或行程所含餐未用,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
04、在旅行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或财产安全,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航班延误或取消、天气变化等情形),甲方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后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行程先后顺序或更换同价值景点或按约定价格将门票费用退还乙方);
05、标注的酒店如遇特殊原因(如政府会议征用等)无法安排入住,甲方只承诺按同星级酒店安排;
06、自费景点票价为门市价+综合服务费,如因客人自身原因无法参加,需在景区门口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时间为该景点的游览时间);
07、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只收取车位费和餐费,如在当地产生其他费用由家长承担,身高超过1.2米的儿童除房费外其他同成人标准收费;
08、散客拼团不足10人,甲方可安排司机兼任导游;
09、在征得游客、全陪或领队同意后,在不减少游览景点及游览时间的前提下,地接社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行程内的景点、住宿地、购物店的顺序进行合理的调整安排; 10、游客投诉诉求以在旅游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准,其他的诉求理由我社不予受理,恕不受理客人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